地方特考‧考試時間與資格
【地方政府特考考試時間】
公務人員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及初等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初等考往年考試日期大約都在每年1~2月、高普考約在每年7月、地方政府特考約在每年12月舉行。
【地方政府特考考試資格】
公務人員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及初等考是每年例行性的常態考試,初等考往年考試日期大約都在每年1~2月、高普考約在每年7月、地方政府特考約在每年12月舉行。
| 考試別 | 報名日期 | 考試日期 |
| 地方特考考試 | 每年9月 | 每年12月 |
| 考選部99年考試行程表 | ||
【地方政府特考考試資格】
| 考試別 | 考試資格 |
| 地方特考三等 |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各系所科畢業得有證書者。(民國100年1月18日起,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相當學系畢業者,方能報考高考三級和地方政府三等特考。) 2.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3.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地方特考四等 | 1.同上述高考三級/地方特考三等應試資格第一點。 2.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3.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4.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 地方特考五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