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地政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地政》介紹
地政承辦土地徵收勘查、協議、地上物查估、計算補償費、異議處理及產權移轉登記等業務,概括之事項皆可稱為地政之業務。且報考地政的考生,在同一考試時程內,可以報考高普考、地方政府特考、地政士、不動產經紀人與不動產估價師考試,一年內有多重考試機會,上榜機率增加,為所有類科考試之冠!在台灣寸土寸金的環境,投入公職地政行列,同時取得相關證照,身價將水漲船高,發展性特高是地政類科的最大特色!

地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初等考試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1.土地法大意
※2.土地行政大意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