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一般行政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一般行政》介紹
政府的主要職能在於行政,舉凡日常事務的推行或政策的執行,都屬於行政的範圍,而一般行政類科,便是針對性質上最為普通的行政事務而開設的類科,所以一般行政是一個非常廣泛的概念,工作種類所涵蓋的層面也非常多,大體來說,一般行政的工作包含了一般行政管理、公共關係、通譯、文書處理、速記、議事、事務管理、物料管理、財產管理、倉庫管理、物料採購、出納、打字等工作。

因此,一般行政可說是行政中的行政,是所有類科中工作內容最為多樣、包含層面最為廣泛的類科。

一般行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初等考試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1.法學大意
※2.行政學大意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