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經建行政
經建行政》介紹
經建行政範圍甚廣,包括經濟建設、水利行政、科技行政、都市計畫行政、國民住宅、地理行政、檢驗、國家標準、度量衡行政、管理系統等。因此總的來說,經建行政類科的工作內容甚為廣泛,只要是和國家經濟事務或者是經濟政策有關者,都屬於經建行政的範圍。
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經建行政範圍甚廣,包括經濟建設、水利行政、科技行政、都市計畫行政、國民住宅、地理行政、檢驗、國家標準、度量衡行政、管理系統等。因此總的來說,經建行政類科的工作內容甚為廣泛,只要是和國家經濟事務或者是經濟政策有關者,都屬於經建行政的範圍。
經建行政》考試科目
|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地特三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經濟學 2.貨幣銀行學 3.國際經濟學 4.公共經濟學 5.商事法 6.統計學 |
| 地特四等 | ※1.經濟學概要 2.統計學概要 3.貨幣銀行學概要 4.國際經濟學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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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特五等 |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1.法學大意 ※2.經濟學大意 |
|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