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財稅行政
財稅行政》介紹
政府的運作需要龐大的財源來支應,而政府機關的收入主要可分為賦稅收入,如: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等,另外還有非賦稅收入,如:企業收入、行政收入、財產收入、公債收入。而賦稅收入便是政府最大宗的收入來源。
所以總的來說,財稅行政即是處理政府賦稅收入,主要為國家財政及財務管理、稽核、稅務、關務管理及稅課、關務查驗等相關事項。
財稅行政》考試科目
政府的運作需要龐大的財源來支應,而政府機關的收入主要可分為賦稅收入,如:所得稅、消費稅、財產稅等,另外還有非賦稅收入,如:企業收入、行政收入、財產收入、公債收入。而賦稅收入便是政府最大宗的收入來源。
所以總的來說,財稅行政即是處理政府賦稅收入,主要為國家財政及財務管理、稽核、稅務、關務管理及稅課、關務查驗等相關事項。
財稅行政》考試科目
|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地特三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租稅各論 ◎2.民法 ◎3.財政學 ◎4.經濟學 ◎5.會計學 ◎6.稅務法規 |
| 地特四等 | ◎1.稅務法規概要 ◎2.會計學概要 ◎3.財政學概要 ◎4.民法概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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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特五等 |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1.財政學大意 ※2.稅務法規大意 |
|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