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財經政風
財經政風》介紹
政風職系分為兩種,一種為「法律政風」,另一種則是「財經政風」。
顧名思義,財經政風負責的業務屬於查核機關內公務員貪腐或違法的事證,但其較偏向於財經方面的事務,也就是針對財經犯罪或財經貪腐等違法情事進行調查,期能摘奸發伏,端正官箴。
因此,財經政風所負責的事務多和經濟事務有關,就此而言,必須具備執法的決心外,尚要具備財務金融以及經濟等相關知識,方能發揮其功能。
財經政風》考試科目
政風職系分為兩種,一種為「法律政風」,另一種則是「財經政風」。
顧名思義,財經政風負責的業務屬於查核機關內公務員貪腐或違法的事證,但其較偏向於財經方面的事務,也就是針對財經犯罪或財經貪腐等違法情事進行調查,期能摘奸發伏,端正官箴。
因此,財經政風所負責的事務多和經濟事務有關,就此而言,必須具備執法的決心外,尚要具備財務金融以及經濟等相關知識,方能發揮其功能。
財經政風》考試科目
|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地特三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行政學 ◎2.行政法 ◎3.經濟學 4.社會學 5.心理學 6.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
| 地特四等 | ※1.經濟學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心理學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 (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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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特五等 |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
※1.法學大意 ※2.公務員法大意 (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
| 註: 1.初等考及地特五等,無區分財經政風與法律政風,一律總稱為政風。 2.「※」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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