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財經政風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財經政風》介紹
政風職系分為兩種,一種為「法律政風」,另一種則是「財經政風」。
顧名思義,財經政風負責的業務屬於查核機關內公務員貪腐或違法的事證,但其較偏向於財經方面的事務,也就是針對財經犯罪或財經貪腐等違法情事進行調查,期能摘奸發伏,端正官箴。

因此,財經政風所負責的事務多和經濟事務有關,就此而言,必須具備執法的決心外,尚要具備財務金融以及經濟等相關知識,方能發揮其功能。

財經政風》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地特三等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1.行政學
◎2.行政法
◎3.經濟學
4.社會學
5.心理學
6.公務員法(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地特四等 ※1.經濟學概要
※2.行政法概要
3.心理學概要
4.公務員法概要
(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地特五等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1.法學大意
※2.公務員法大意
(含任用、服務與懲戒)
註:
1.初等考及地特五等,無區分財經政風與法律政風,一律總稱為政風。
2.「※」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