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戶政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戶政》介紹
戶政職系,顧名思義就是負責和戶籍管理有關的行政工作,可以分為戶政和移民行政兩類:戶政方面,包含戶籍行政、戶籍登記、國籍行政、戶口及僑民調查、戶口統計、人口政策、人口統計、國籍變更、更改姓名、國民身分證核發及街道門牌編訂等。

移民行政:則包含國籍歸化、移民政策、移民輔導、停留、居留與定居之審理許可,尚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澳門居民與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之入國審理。另外還有難民認定、庇護與安置管理。最後,則是入出國證照之查驗、許可與調查,以及違反入出國暨移民相關規定之查察、收容與遣返等。

就此而言,戶政職系的工作可分為對內和對外兩種,對內為一般民眾的戶政工作,對外則是關於入出境和移民的行政事務。總之,只要是和戶口管理有關的,都是戶政負責的業務。

戶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地特三等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1.行政法
2.社會工作
3.地方政府與政治
4.民法總則與親屬編
5.移民政策與法規(含兩岸關係法規)
6.戶政法規(含戶籍法、國籍法、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及姓名條例)
地特四等 ※1.行政法概要
※2.行政學概要
3.民法親屬編概要
4.戶籍法規概要
地特五等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
(公民70%、英文30%)
※1.戶籍法規大意
※2.法學大意
註:
1.戶政從96年底地方政府特考開始招考。
2.初等考無招考名額。
3.「※」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