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勞工行政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勞工行政》介紹
勞工行政顧名思義,就是和勞工有關的行政工作,包含勞工政策之擬訂、勞動人力的規劃、勞動檢查、勞動條件、勞資關係、勞工福利、勞工保險、勞工安全衛生、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輔導與促進、勞工統計、勞工團體、國際勞工事務及外勞管理等工作。

勞工與其他行業的從業人員相較,基本上是屬於弱勢者,為保護相對處於弱勢的廣大勞動者,各國相繼立法,並透過勞工行政單位的推動與執行,以期能夠保障勞工。1987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將原屬於內政部主管的勞工行政事務獨立,係充分顯現提升中央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的位階和功能。

勞工行政》考試科目

等別 普通科目 專業科目
地特三等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1.行政法
◎2.經濟學
3.社會學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
5.就業安全制度
6.勞資關係
地特四等 ※1.行政法概要
2.勞資關係概要
3.就業安全制度概要
4.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概要
地特五等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公民70%、英文30%)
※1.法學大意
※2.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