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特考‧社會行政
社會行政》介紹
社會行政職系的工作主要為社會行政和合作行政。在社會行政方面,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殯葬行政、社會服務、社區發展、身心障礙福利和社會調查。至於合作行政則包含合作行政、合作組織、合作業務、合作金融及合作人員訓練等。
從其工作內容來看,社會行政帶有非常濃厚的福利性質,使社會上弱勢團體或需要幫助的人獲得救濟。另外,社會行政也是國家給付行政的執行者,最明顯的便是社會保險、社會福利,這些業務和民眾重要權利關係至為重大,換句話說,社會行政工作和民眾的福祉是等號的兩邊,社會行政工作做得愈好,民眾福祉便愈完善。
社會行政》考試科目
社會行政職系的工作主要為社會行政和合作行政。在社會行政方面,指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殯葬行政、社會服務、社區發展、身心障礙福利和社會調查。至於合作行政則包含合作行政、合作組織、合作業務、合作金融及合作人員訓練等。
從其工作內容來看,社會行政帶有非常濃厚的福利性質,使社會上弱勢團體或需要幫助的人獲得救濟。另外,社會行政也是國家給付行政的執行者,最明顯的便是社會保險、社會福利,這些業務和民眾重要權利關係至為重大,換句話說,社會行政工作和民眾的福祉是等號的兩邊,社會行政工作做得愈好,民眾福祉便愈完善。
社會行政》考試科目
|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地特三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行政法 2.社會學 3.社會工作 4.社會研究法 5.社會福利服務 6.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
| 地特四等 | ◎1.國文 (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法學知識與英文 (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
※1.行政法概要 2.社會工作概要 (地特四等採申論題型) 3.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概要 (地特四等採申論題型) 4.社會研究法概要 |
| 地特五等 | ※1.國文(99年起改測驗50題,每題2分) ※2.公民與英文 (公民70%、英文30%) |
※1.社政法規大意 ※2.社會工作大意 |
| 註:「※」符號採測驗式試題、「◎」符號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