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電力工程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電力工程》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電力工程─電力能源的傳輸者
電力工程若分發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即是處理電機產品取樣檢驗的工作,亦有可能分發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者市政府工務局建設工程處處理公共工程電力、空調、機械設備等機電工程之勘測、設計、監工、估驗等。另外,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縣政府、中央印製廠亦是其分發單位。

電力工程》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高普考試電力工程各年度報考數據統計表
年度 等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99
(暫定)
高考三級 - - 15 - -
普通考試 - - 5 - -
98 高考三級 682 384 29 43 53.7
普通考試 1,313 726 20 31 64.17
97 高考三級 277 165 26 32 50.00
普通考試 454 235 24 36 5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