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電力工程
電力工程》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電力工程─電力能源的傳輸者
電力工程若分發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即是處理電機產品取樣檢驗的工作,亦有可能分發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者市政府工務局建設工程處處理公共工程電力、空調、機械設備等機電工程之勘測、設計、監工、估驗等。另外,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縣政府、中央印製廠亦是其分發單位。
電力工程》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電力工程─電力能源的傳輸者
電力工程若分發至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即是處理電機產品取樣檢驗的工作,亦有可能分發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或者市政府工務局建設工程處處理公共工程電力、空調、機械設備等機電工程之勘測、設計、監工、估驗等。另外,台北市政府民政局、台北縣政府、中央印製廠亦是其分發單位。
電力工程》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 高普考試電力工程各年度報考數據統計表 | ||||||
| 年度 | 等別 | 報考人數 | 到考人數 | 需用人數 | 錄取人數 | 錄取分數 |
| 99 (暫定) |
高考三級 | - | - | 15 | - | - |
| 普通考試 | - | - | 5 | - | - | |
| 98 | 高考三級 | 682 | 384 | 29 | 43 | 53.7 |
| 普通考試 | 1,313 | 726 | 20 | 31 | 64.17 | |
| 97 | 高考三級 | 277 | 165 | 26 | 32 | 50.00 |
| 普通考試 | 454 | 235 | 24 | 36 | 57.6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