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法制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法制》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法制─最受倚重的法律專才
由於法制工作涉及到法律事務的推行和法規的草擬,因此法制人員能實際參與政策研議和政策形成,所以任務十分重要。也正因為法制人員的工作能大量累積法律實務經驗,若日後有意成為執業律師,也能因為具有豐富法律經驗而成為一名優秀的律師。

至於法制人員的分發單位大多是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法制局、商業管理局、各縣市政府法制單位。綜上所述,法制類科是一個非常適合歷練和成長的類科!

法制》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高普考法制各年度報考數據統計表
年度 等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99(暫定) 高考三級 - - 14 - -
98 高考三級 3,530 2,284 46 67 61.17
97 高考三級 2,056 1,242 24 35 6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