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審計
介紹 考試科目 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投考組合
審計》分發單位與工作性質
※審計─政府預算執行的監督者
審計機關之組織採一條鞭制,也就是由中央直貫地方。至於任務分配,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財務之審計,由審計部辦理,直轄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財務之審計,由審計部分設審計處辦理,至於縣(市)政府及其所屬機關與鄉鎮市公所財務之審計,由審計部酌設縣(市)審計室辦理。因此,審計人員的分發,就是審計部、各縣市審計處和審計室。

由於審計工作主要在於查核政府財務上違法失職之行為,由於面對的是一大堆充滿數字的財務資料,因此審計人員除了秉持著正直公正的原則之外,細心和謹慎的態度更是必要,對於數字富有敏感度的人,最適合從事審計工作。

審計》各年度報考錄取名額
當考選部各類科需用人數公告時,大多只是為暫定缺額。
由於公務人員考試與任用密切配合,為符合此一目標,現行公務人員考試完全依分發機關提報之任用計畫辦理,足額錄取後,又往往因在學、在役人員之申請延訓等原因,而使考用之間難以配合。另為使用人機關於年度中仍隨時有可用之人,得視考試成績酌增錄取名額,列入候用名冊,於正額錄取人員分發完畢後,由用人機關報經分發機關同意自行遴用。

高普考審計各年度報考數據統計表
年度 等別 報考人數 到考人數 需用人數 錄取人數 錄取分數
99(暫定) 高考三級 - - 14 - -
98 高考三級 337 250 27 27 59.83
97 高考三級 308 190 30 41 50